找回密码
 立即加入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石家庄生育保险2019年10月开始缴纳,2020年3月生育能否领取津贴?新旧政策过渡期如何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30 11: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生育保险2019年10月开始缴纳,2020年3月生育能否领取津贴?新旧政策过渡期如何规定?2019.10月开始缴的生育保险,2020.3月生的小孩,能否报销生育津贴?新旧政策有没有过渡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30 12: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市医保局对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主要涉及合并前女职工生育待遇报销问题。研究决定,对2019年参加我市市区和正定县职工生育保险,按照9%缴纳医疗和生育保险费,并怀孕的女职工,2020年11月1日前分娩的,仍按原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石家庄生活 ( 冀ICP备2021027048号-1 )

GMT+8, 2025-12-13 23:19 , Processed in 0.30162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