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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攻略:2025年购房后能否同时办理首次提取和按月商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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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 17: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攻略:2025年购房后能否同时办理首次提取和按月商贷提取?1.本人于2025年4月1日后购买的房子。如果申请首次购房公积金提取,还可以申请每个月商业贷款公积金提取吗?这两项业务办理有时间间隔要求吗?2.申请每个月商业贷款还款提取对公积金余额有要求吗?如果我购房提取了全部公积金,在没有余额的情况下还可以办理每个月商业贷款还款申请吗?3。办理每个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主借贷人必须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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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1 17: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代际互助等四项提取新政的通知》石公积金〔2025〕8号文件要求,在2025年4月1日以后新购住房(含二手房交易)的购房人,除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其父母、子女在自愿基础上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提取合计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提取频次,由每12个月提取一次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代际互助提取应提供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同户籍户口本、收养登记证、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等)、提取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应资料:1.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1)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2)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石家庄桥西、新华、长安、裕华、高新区购房的可不再提供)。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1)不动产权证书;(2)契税完税凭证(石家庄桥西、新华、长安、裕华、高新区购房的可不再提供)。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冲抵还贷业务的,在冲抵还贷业务办理期间,不再办理偿还该笔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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