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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前参保不满12个月,生育后补足还能申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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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8 21: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高新区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前参保不满12个月,生育后补足还能申领吗?本人高新区参保,新的生育政策执行后,生之前不满12个月,生之后够12个月仍然可以申领吗?不会有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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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8 23: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工作人员于1月9日与您进行电话沟通解释,根据石医保规【2025】1号文第十五条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且生育保险按1%费率标准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以上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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