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加入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石家庄养老院变更经营主体和法人后,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消防验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2-27 08: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养老院变更经营主体和法人后,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消防验收?经营中的养老院,如果变更经营主体和法人,需不需要重新验收消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27 09: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核实,根据《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项目如不涉及建设工程,按照消防法相关规定,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石家庄生活 ( 冀ICP备2021027048号-1 )

GMT+8, 2025-12-13 23:35 , Processed in 0.25841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