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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积金第二次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地点与工作时间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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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 10: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公积金第二次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地点与工作时间详解你好,我是市公积金缴纳者,我想取公积金,是第二次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办公地点在哪里,办公时间是什么时候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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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 11: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偿还购房贷款一、提取条件: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正常还款期间,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提供资料: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1、职工在本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其他资料。2、职工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省直、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1)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2)借款合同;(3)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了住房贷款的,还应同时提供户口本或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公积金贷款提取可在“手机公积金APP”进行提取操作;其它提取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就近管理部工作日期间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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