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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电子版打印件和外地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能否作为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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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19: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电子版打印件和外地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能否作为有效材料?我在外地工作,近期购买了商品房,我爱人在石家庄,她的住房公积金属于石家庄市管理,她计划提取公积金全部余额,咨询以下问题:1、要求提供我的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但我们这里只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的电子版,我自行打印出来是否可视为原件?2、要求提供我的身份证原件,但我在工作日没时间回石家庄,我在外地因常出差也无法离开身份证,所以这个要求难以实现,能否把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我爱人由她去办理?也就是说能否认可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的话,这条要求太难为群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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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20: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咨询关于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问题,经相关科室了解做出如下解释:1办理业务均需提供证件的原件。办理购房提取,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身份证,银行卡(五大行一类储蓄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2、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主城区桥东管理部每周七天工作制、桥西管理部、高新管理部实行每周六天(周一至周六)工作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为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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