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加入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唐山南湖医院生育津贴报销遇难题:公立医院改革后增值税发票能否替代医疗专用发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12 17: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唐山南湖医院生育津贴报销遇难题:公立医院改革后增值税发票能否替代医疗专用发票?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在唐山的南湖医院生的孩子,我媳妇是在太行国宾馆上班的,回来之后在她的单位申请报销和假期的时候告知南湖医院不是公立医院没有专用发票不能参与报销,并且需要把之前发放的生育津贴返还给单位。我们到医院去咨询了一下,告知我们说医院是参与了公立改革的,是可以参与医保报销的,并且给了我们一份医院参与公里改革的文件,说是拿着这个文件就可以参与报销使用的,但是发票是没有医疗专用发票的,只有增值税发票,因为医院需要纳税的。请问一下我们这个情况可以参与医保报销吗?如果可以的话还需要什么材料吗?我们就是把正常报销使用的材料都准备齐全的,但是就是因为这个公立改革很麻烦,请问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12 18: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具体请咨询省医保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石家庄生活 ( 冀ICP备2021027048号-1 )

GMT+8, 2025-12-13 20:05 , Processed in 0.06105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