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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晋州市空置商品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最新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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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15: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晋州市空置商品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最新规定解读咨询关于晋州市商品房空置物业费收取额度与晋州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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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16: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晋州市发改局答复: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七条,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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