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加入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石家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师能否从事医学影像工作并出具诊断报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6-7 16: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师能否从事医学影像工作并出具诊断报告?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卫居民体检的工作中,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临床专业,如已具备医学影像相关专业技能,这三类医师能否从事医学影像工作,能否出医学影像相关诊断报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7 17: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2001年,原卫生部印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明确规定“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其中在附件《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第90条中,专门就医师执业注册事项的实施机关、改革方式、改革举措进行了明确。三、答复意见关于群众留言反映的“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临床专业,如已具备医学影像相关专业技能,这三类医师能否从事医学影像工作,能否出医学影像相关诊断报告。”其中医学影像专业属于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向所在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医学影像执业范围注册,报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后,从事医学影像工作。但是,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与医学影像专业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因此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不能从事医学影像工作。建议先咨询属地县级行政审批局和卫生健康局后,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石家庄生活 ( 冀ICP备2021027048号-1 )

GMT+8, 2025-12-14 02:47 , Processed in 0.13913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