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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转业安置到石家庄条件:配偶人才引进落户、集体户口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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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 09: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军官转业安置到石家庄条件:配偶人才引进落户、集体户口是否符合要求?您好!一是请问军官配偶结婚时为保定户口,婚后通过人才引进取得石家庄户口,军官专业能否安置在石家庄。二是“配偶结婚时为石家庄户口军官可进石家庄安置”,对配偶户口性质有序要求,集体户、挂靠人才中心等可否?;三是结婚时配偶为市区户口,军官进石家庄安置对结婚时间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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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 09: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十九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上述规定涉及配偶户口性质的,均要求为常住户口。按照相关规定,转业军官可到配偶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对结婚时间没有要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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