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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容条例第46条:养鸽污染环境或居民投诉后,哪个部门有权依法清除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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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7 17: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市容条例第46条:养鸽污染环境或居民投诉后,哪个部门有权依法清除鸽舍?去年四月通过的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6条关于养鸽的条款:污染环境严重或者周围居民意见大的,可以责令清除鸽舍;拒不清除的,依法予以清除。请问这个依法清除的执法权在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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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7 17: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明确规定由其他部门实施外,均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实施。本条例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可以依法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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