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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生育险断缴10个月补缴后能享受待遇吗?补缴后满12个月是否符合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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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2 11: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生育险断缴10个月补缴后能享受待遇吗?补缴后满12个月是否符合报销条件?您好,我的生育险断交了10个月,现在怀孕了,到预产期只能交够10月,我把之前10个月的补缴上了,现在能否正常的享受生育险的待遇?不补缴是10个月,补缴后就够12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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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2 12: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咨询服务科回复:费率9%单位之间调转,欠费不超过6个月,补缴后,视为连续缴费,欠费超过6个月的,从恢复参保月开始计算。欠费期间生育的:1.不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享受待遇。2.欠费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也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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