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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正定新区二手房交易个税为何按20%征收?与老城区1%标准差异原因及政策依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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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6 14: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正定新区二手房交易个税为何按20%征收?与老城区1%标准差异原因及政策依据解析正定新区的房子出售时,个税为啥和老城区征税标准不一样,咨询正定新区税政科,说新区按照20%收,老城区按照1%收,都是正定县的管辖,为什么两个标准?有政策文件支持吗?具体文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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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6 16: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正定新区税务局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根据冀政发〔2016〕6号第六条规定,房屋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的,征收定率由3%调整为1%。因此正常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税率为差额20%,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的,征收定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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