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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休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发放冲突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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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5 14: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员工休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发放冲突如何解决?您好,我是一家企业。
目前员工休产假期间,公司会支付工资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待生育津贴报销下来后再根据报销金额和发放的工资多退少补。
近期生育津贴将根据员工是否在医保系统中有个人账号来决定生育津贴是打给公司还是员工本人,且不能及时查询到打款去向。因此如果员工在生育津贴发放之前离职,且生育津贴打给员工本人,企业支付的工资就无法收回。
此情况建议:
1、生育津贴打款去向唯一,打款给公司或打款给个人;
2、发放产假工资前提前能够查询到生育津贴的打款去向。
请协助沟通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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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5 15: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乘休假天数计算,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至用人单位,全额支付给本人,不得侵占或挪用,或者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至个人的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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