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正定新区福美十号院如何申请20%缴纳?
石家庄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正定新区福美十号院如何申请20%缴纳?您好!我在正定新区福美十号院有一套毛坯空置房屋。按照石家庄“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规定,我应按20%缴纳物业费,但是他们一再催收全额缴纳,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此事?正定是如何规定空置房屋物业费的?我如何申请减免物业费?谢谢!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您所述之规定为《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该规定为:“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向物业服务企业了解到,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于2019年12月1日双方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中第四条物业管理费用中第三项已明确写明:“空置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本物业区域同类物业标准全额收取。”协议最后有双方签字盖章。同时,物业费是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的服务费用,服务成本不因房屋空置而减少,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根本,不缴纳物业费会造成物业企业无法生存,服务质量将会持续下降,继而影响全体业主居住质量,建议及时缴纳物业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承办单位:正定新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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