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工年休假天数怎么算?试用期算累计工作时间吗?
石家庄职工年休假天数怎么算?试用期算累计工作时间吗?你好,我是2023年度毕业生,于去年毕业后七月底来到石家庄一家单位工作,现工作已满一年3个月,我想咨询下我本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当为几天,我个人依据《年休假规定》理解的我当年休假天数应当为5天,而单位人事却说我只能按照转正后工作的时间来计算本年度年休假,即从今年8月到十二月4个月来计算,只能按2天来休年假,想咨询下我本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当为几天呢?依据《河北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这个累计工作时间是否包括今年度1月-8月的试用期时间呢?以及我今年度的年休假时间应当为2天还是5天,请您给一个肯定的答复,只援引法规,会出现个体理解差别。谢谢! 您好,累计工作时间,包括在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劳动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通过文字表述不能确定其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的情况,如果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已满1年3个月,其年休假即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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