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补缴期间能否办理商转公?政策优化需求引关注
石家庄公积金补缴期间能否办理商转公?政策优化需求引关注公积金过去欠缴,但最近一直再补缴,没有补缴到现在,能否办理商转公,不能的话,政策能优化一下。 您好!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我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商贷)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一)符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二)申请人为原商贷借款人,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三)申请人原商贷尚未结清;(四)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贷;(五)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六)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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