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彦立 发表于 2025-7-8 07:23:31

石家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未签是否属于“净地”?安置补偿未到位算毛地吗?

石家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未签是否属于“净地”?安置补偿未到位算毛地吗?根据《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城市更新中强化规划引领、土地利用及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意见》规定中,完成项目区域内房屋征收及协议搬迁补偿形成“净地”的描述。是不是当事人没签征收补偿协议和搬迁前,就是没有完成征收补偿工作,不属于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涉及的土地就不是净地,而是毛地状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表于 2025-7-8 09:00:22

您好,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8〕83号)等文件规定,拟出让的土地必须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形成“净地”后出让,但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等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收购(回)合同中约定宗地供应以后,以分成方式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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