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保障房申请: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究竟找哪个部门?
石家庄保障房申请: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究竟找哪个部门?您好,请问申请保障房有一条: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2868元(含)以下,是在什么部门核定? 填写申请表的时候问过镇民政部门,民政回复只核定低保,没有低收入,低收入在住建部门核定,后咨询住建部门,回复不核定低收入,所以请问申请保障房真的有“城镇低收入家庭”这一条件吗?该去哪里核定? 您好,经核实,城镇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在市内四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根据石保安居办〔2023〕2号文规定,其中:“2.收入条件:经民政部门核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综上: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负责核定。2024年10月20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该文件明确了民政部门负责认定的低收入人口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边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人若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以上四类人群,可按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市内四区住房保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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