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 发表于 2025-4-21 09:12:19

石家庄连锁药店远程审方政策:同一法人执业药师能否按10店配3药师标准执行?门店还需配备执业药师吗?

石家庄连锁药店远程审方政策:同一法人执业药师能否按10店配3药师标准执行?门店还需配备执业药师吗?我们是同一法人的连锁药房,法人是执业药师。请问我们能按照10各门店配备3个执业药师,每增加10各门店再增加一个执业药师的配置进行远程审方吗?如果可以远程审方,门店可以不再配备执业药师吗?

市行政审批局 发表于 2025-4-21 10:26:53

您好,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人员配备是可以增加远程审方的。门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门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2、按照冀药监规【2022】3号文件规定鼓励药品零售总部设立远程药学服务(审方),开展药学服务和审方工作,作为执业药师不在岗或者非工作时段的补充服务,所以即使连锁总部开展了远程审方服务,门店还是要配备执业药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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