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商转公政策咨询:异地公积金配偶可做主贷人吗?无房本能申请商转公吗?
石家庄商转公政策咨询:异地公积金配偶可做主贷人吗?无房本能申请商转公吗?您好,目前我看我市4月28日公积金开放商转公政策,根据目前的条件要求,我想咨询下,我的房为我和我媳妇共同所有人,我媳妇为石家庄市公积金,她的基数比较低,额度可能不够。我为辛集市公积金。原商贷主贷人为我,贷款合同共同签字。这样的符合商专公的第(二)条:申请人为原商贷借款人吗?还有一个问题,我们2019年在开发区买房,开发商一直未进行大本登记,也未有完税证明,目前没有下房本和不动产登记证,只有备案合同,还房贷已经满五年了,这样的可以申请吗?我们还房贷的压力也很大。开发商不进行登记,我们也没办法。 您好,我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贷(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一)符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二)申请人为原商贷借款人,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三)申请人原商贷尚未结清;(四)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贷;(五)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5年;(六)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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