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务派遣教师招聘:试用期工资2000元、保险不全、学期奖励不发,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石家庄劳务派遣教师招聘:试用期工资2000元、保险不全、学期奖励不发,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2019年考入裕华区劳务派遣教师,招聘写明政府财政拨款每月5000,实发基础工资2450#10133;绩效工资1000元,且招聘文件并未提及试用期问题,入职后告知两个月试用期每月实发2000元且保险从12月开始上全,年底学期末学期奖励以不满6个月为由不予发放实际学校一学期5个月17天。请问第三方公司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您好,请您与派遣公司沟通,了解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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