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必须在一个单位连续计算吗?离职后复职如何计算工龄?
石家庄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必须在一个单位连续计算吗?离职后复职如何计算工龄?对于年休假中规定,累计工作满一年开始享受年休假待遇,1年-10年的为5天,累计10年到20年的以上的为10天。我想问下这个累计必须在一个单位,必须是一次性累计吗?我在2006年-2014年在一家单位上班,后面离职1年,又回到原单位,自2015年至今。人事部门说我在职时间不够10年,不能享受10天年休假。 您好:《河北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1年(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一)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三)年休假天数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因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天数。连续工作满1年(12个月)以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12个月)以上的情形。累计工作时间,包括在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劳动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