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层住宅消防验收指南:如何区分消防验收与备案?政策依据全解析
石家庄高层住宅消防验收指南:如何区分消防验收与备案?政策依据全解析1.请问在主城市区二环内,使用性质为一类高层住宅,高度为98.95m,建筑面积约为3.1万平方米,地上34层、地下4层,已经过市住建局的消防设计审查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针对此项目完工后,应该向住建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还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据是什么?2.根据石政函49号文件第16页“关于竣工验收问题”中的【消防要求的出具检测报告】,请问针对解遗“入住难”台账的项目,这个检测认定报告具体专指什么?3.请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否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是否属于前置许可审批事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解答如下:1、该项目应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依据:《消防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第十四条第(七)款。2、解遗“入住难”问题由区解遗办负责,建议您可咨询区相关部门。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应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属于前置许可审批事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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