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缓缴期间账户正常能否申请?需要哪些补充材料?
石家庄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缓缴期间账户正常能否申请?需要哪些补充材料?个人工作地北京,公积金也在北京缴纳。目前准备在石家庄购房,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但是政策支持单位申请了缓缴(公积金5月份后无缴纳记录,个人工资每月正常扣费,公积金账户状态显示正常),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是否需要提供什么补充资料? 您好!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作为主贷人向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你提出贷款申请后,我中心信贷部门会根据你的公积金账户实际缴存情况确定你的贷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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