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新规:2023年起服役期间证书能否直接用于安置?
石家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新规:2023年起服役期间证书能否直接用于安置?《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三十一条规定“推动军地有关部门建立军事专业与职业对应目录和军地职业技能证书衔接机制,对军事专业资格证书,各地可视作对应职业的同级技能证书,发挥同等效力,不再重新鉴定评价。”。目前,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取得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在安置过程中不予认可,请问在下一步落实《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过程中政策会不会调整?前期已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取得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会不会给予认可? 您好,接省厅通知:《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中第四章第三十一条明确“.推动军地有关部门建立军事专业与职业对应目录和军地职业技能证书衔接机制,对军事专业资格证书,各地可视作对应职业的同级技能证书,发挥同等效力,不再重新鉴定评价。”,今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在部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也不再重新认定,请各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做好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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